中新網吉林新聞1月15日電 (譚偉旗 楊剛)近日,白河林區(qū)基層法院審理一起案件。
據(jù)悉,小宋欠小張錢,還了一部分后還不起了,所以想了個點子。小宋利用微信在網上聯(lián)系制作假證的人,幫其偽造了一個房產證、一本機動車登記證、一本機動車行駛證,在小張追債時與其協(xié)商用偽造的房產證和機動車登記證進行抵押,結果在小張核實證件信息的時候東窗事發(fā)。
公訴機關指控小宋涉嫌偽造、買賣國家機關證件罪,向白河林區(qū)法院提起公訴。該院依法審理并判決,小宋犯偽造、買賣國家機關證件罪,判處有期徒刑八個月,緩刑一年并處罰金。小宋偽造的房屋所有證、機動車登記證書及作案時使用的手機一部,依法予以沒收。
法官提醒,假的永遠變不成真的,人終究要為錯誤的行為付出代價。偽造、變造、買賣國家機關公文、證件、印章,偽造公司、企業(yè)、事業(yè)單位、人民團體印章,偽造、變造、買賣身份證件都是違法犯罪行為。(完)
(來源:中新網吉林)
(編輯:王思博)